一、离婚后女儿跟着妈妈还跟爸爸亲
离婚这件事,其实并不会对孩子跟谁生活产生太大影响,亲子关系的亲疏可不是由这个来决定的。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亲情那可是天生的,就跟一棵大树的根一样,深深扎在那儿。就算父母分开了,那父女或者母女之间的情感纽带,还是好好地存在着,就像那根根相连的丝线,怎么都扯不断。
通常来讲,如果父亲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孩子的生活中,比如说定期去看望孩子,陪着孩子一起玩耍,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等等,那孩子往往就会和父亲保持很亲密的关系。不过,这中间也会受到好多因素的影响,就像是孩子的年龄,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对情感的需求和表达都不太一样;还有孩子的性格,有些孩子比较外向,可能更容易和父亲亲近,而有些孩子可能就比较内向,和父亲亲近起来就需要更多时间;
另外,离婚之后家庭环境的变化也会对孩子和父亲的关系产生影响。要是父亲在离婚后就把孩子给忽视了,那孩子很可能就会在情感上和父亲拉开距离。
所以说,可不能简简单单地就觉得离婚了孩子就一定不跟爸爸亲,关键就在于父亲是不是真的用心去维护和孩子之间的关系,只要父亲用心了,那孩子和父亲的感情还是能很好的。
二、离婚后爸爸对跟妈妈的女儿有啥探视权
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
探视权的具体内容和行使方式,可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。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探视的时间、地点、频率等细节。比如可以约定每周探视一次,在周末某一固定时间段于女儿居住处或其他合适场所进行探视。
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,则由人民法院判决。法院在判决时,会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,综合考虑女儿的年龄、意愿、生活学习情况以及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。
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另一方行使探视权,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不过,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阻碍行使探视权的监护人,而非子女本身。若父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女儿身心健康,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视权,待不利因素消除后,恢复探视权。
三、离婚后爸爸对随妈妈的女儿有探视权吗
离婚后,爸爸对随妈妈生活的女儿有探视权。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
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
如果妈妈阻碍爸爸正常行使探视权,爸爸可以先尝试与妈妈沟通协商,若协商不成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保障其探视权的正常行使。
当探讨离婚后女儿跟着妈妈还跟爸爸亲这一情况时,背后其实有诸多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。比如,在这种状况下,爸爸对女儿的探视权该如何合理安排,既能保证父女相处增进亲情,又不影响女儿和妈妈的正常生活。另外,关于女儿成长过程中的重大决策,如教育、医疗等方面,爸爸和妈妈又该如何协商共同做出决定。倘若你在离婚后遇到了类似关于亲子关系协调、权利义务履行等相关困惑,不用烦恼。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细且实用的解答与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