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灯过线发生事故全责吗?
黄灯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认定,需遵循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六十条,即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划分责任。
黄灯过线本身不直接导致全责,但可能因行为违法性或过错程度承担主要责任。
具体而言,若一方在黄灯亮起时已越过停止线,另一方存在闯红灯、超速、逆行等违法行为,则违法方通常承担主要责任。
双方均存在过错,如一方闯黄灯且超速,另一方未保持安全车距,则责任比例需综合判定。
特殊情形下,若事故由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突发状况引发,如道路塌陷、其他车辆违规变道等,黄灯通行行为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,驾驶员可能无需担责。
黄灯亮起时车辆未越过停止线却强行通过,导致事故发生,驾驶员可能因违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八条被认定存在过错,需承担相应责任。
黄灯最后一秒过线算闯红灯吗?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,黄灯亮时,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。
这一规定明确了黄灯的警示功能——提示驾驶员信号灯即将由绿转红,但已进入路口的车辆享有通行权。
黄灯最后一秒车头过线不构成闯红灯,其核心依据在于闯红灯的认定需满足“红灯亮时车辆未越停止线却强行通过”的条件。
司法实践中,闯红灯的判定需电子抓拍系统记录三张照片:车辆驶过停止线、车辆到达路中间、车辆进入对面路口,且三张照片均需为红灯状态。若车辆在黄灯最后一秒越过停止线,此时信号灯尚未转为红灯,电子抓拍系统通常无法完整捕捉上述三张照片,因此不符合闯红灯的构成要件。
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曾明确,黄灯亮起时,车身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属于合法行为,驾驶员无需因担心被认定为闯红灯而紧急制动,避免引发追尾等次生事故。
需注意的是,黄灯通行虽不构成闯红灯,但驾驶员仍需履行安全注意义务。
黄灯亮起时车辆未越过停止线却强行通过,可能因违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六条“黄灯表示警示”的规定,被认定为“闯黄灯”。
尽管目前多数地区对闯黄灯以教育警示为主,但个别地区仍可能依据地方性法规予以处罚,驾驶员需以当地交管部门的具体执行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