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离婚后抚养费付什么情况不用付了
子女成年且能自己养活自己时,比如满18岁有稳定工作收入,父母抚养义务结束,可停付抚养费。
子女虽未成年,但16到18岁靠自身劳动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,就如同能独立生活,父母可不付。
双方商量好,直接抚养方明确不要另一方给抚养费,且不损害孩子权益,另一方可不付。
给付方出现像丧失劳动能力又没经济来源等特殊困难,经法院核实,可能暂停或免付抚养费。
二、离婚后何种情形可不再支付子女抚养费
一般而言,出现以下情形可不再支付子女抚养费:
其一,子女成年。子女年满十八周岁,或虽未满十八但已满十六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,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,父母可停止给付。
其二,抚养方同意。双方协商一致,抚养方同意另一方不再支付抚养费,且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,法律予以认可。
其三,子女死亡。这种情况下,抚养关系自然终止,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也随之消失。
需注意,即便存在可停止支付抚养费的情形,若子女因患病、上学等生活发生重大变化,实际所需远超原定数额,子女仍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。
三、离婚后在哪些法律情形下可不付抚养费
一般情况下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,但存在以下法律情形可不付:
1.双方协商一致:若直接抚养方和不直接抚养方就不支付抚养费达成一致协议,且该协议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,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,可不付。
2.失去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:不直接抚养方因重大疾病、伤残等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又无其他经济来源,客观上无法支付抚养费,可暂不支付。
3.子女成年且能独立生活:子女年满18周岁,完成高中教育阶段,或虽未满18周岁但能以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,可不付。
需注意,即便出现上述情形,若子女生活、教育等成本显著增加,仍可能需再支付。
当探讨离婚后抚养费付什么情况付了这个问题时,除了常规认知的给付情形,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。比如,若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善,有足够能力独自承担孩子的各项费用,另一方可以与对方协商适当减少或暂停抚养费支付。反之,若孩子突发重大疾病、升学等导致费用大幅增加,原抚养费不足以支撑时,子女有权要求不直接抚养方增加抚养费。另外,若不直接抚养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,也可能在法律层面出现减免抚养费的情况。如果您对离婚后抚养费的这些特殊情况以及具体判定标准还有疑问,别错过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解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