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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的情形有什么

时间:2026-01-13 15:27:53 网络 浏览:0

一、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的情形有什么

根据法律规定,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的情形主要有:

1.给付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,失去经济来源,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抚养费,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。

2.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,失去经济能力,无力给付的。但恢复人身自由后,有经济来源的,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。

3.抚养子女方再婚,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,在这种情况下,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。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,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。

需注意,即便存在上述情形,一旦情况发生变化,仍可要求变更抚养费。

二、离婚后哪些法定情形可不支付抚养费

在离婚案件中,存在特定法定情形可不支付抚养费。

首先,若双方协商一致,直接抚养方同意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,且该协议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,法律予以认可。

其次,若一方因丧失劳动能力,无经济来源,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抚养费,可请求减免。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、收入证明等材料证明自身经济状况。

再者,若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失去经济能力,无力给付抚养费,可暂时不支付。待其恢复自由且有经济能力时,再根据情况支付。

不过,即便存在上述情形,当子女生活发生重大变化、实际需要增加时,子女仍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要求未支付抚养费一方支付。

三、离婚后哪些情况能合法不给抚养费

一般情况下,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,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,但以下情况可合法不给:

1.双方协商一致:若直接抚养方与不直接抚养方就不支付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,且该协议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,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。

2.失去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:不直接抚养方因严重疾病、伤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,又无其他经济来源,确实无力支付抚养费,可依法不支付。

3.子女成年且能独立生活:子女已满18周岁,能以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,不直接抚养方无需继续支付。

当探讨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情形有什么时,除了正文提及的情况,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。比如,若一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,无法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,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。另外,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再婚并育有子女,经济负担加重,是否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。这些都是和“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情形”紧密相关的问题。如果您在离婚抚养费方面,遇到诸如经济困难下的处理方式、抚养费变更等疑惑,别让问题困扰您。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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