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后醉骑自行车也可涉嫌违法,会怎么处罚?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,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,不得醉酒驾驶。这里的“醉酒”以血液酒精含量≥80mg/100ml为标准。骑自行车达到这一标准,即构成违法行为。
处罚措施:
1. 一般情形
醉酒骑自行车未引发事故,交警通常先进行批评教育,强调酒后骑行的危险性。交警对醉酒骑自行车的市民通常会进行现场教育,要求其联系亲友接回。
2. 情节严重
醉酒骑行引发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规则(如闯红灯、逆行),可能面临警告或5元至50元罚款。
3. 拒不接受处罚
若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,交警可依法扣留其自行车。
醉酒骑自行车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,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此外,醉酒骑行引发重大交通事故(如致人死亡),可能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吗会不会扣分?
电动车类型决定法律定性:
1. 非机动车型电动车
符合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的电动自行车(最高时速≤25km/h、整车质量≤55kg、有脚踏骑行功能),酒后驾驶不属于“酒驾”,但醉酒驾驶(血液酒精含量≥80mg/100ml)违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,可处警告或5元至50元罚款。
2. 机动车型电动车
超标电动车(如最高时速>25km/h、无脚踏功能)被鉴定为机动车,酒后驾驶将按机动车酒驾处理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,饮酒驾驶机动车(血液酒精含量20mg/100ml至80mg/100ml)记12分、暂扣驾照6个月、罚款1000元至2000元;醉酒驾驶(≥80mg/100ml)吊销驾照、5年内不得重考,并追究刑事责任。
扣分仅针对机动车驾驶人。骑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,即使酒后驾驶,也不会扣分;但若属于机动车,则必然扣分。这一区分体现了法律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风险程度的差异化规制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
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;
(二)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;
(三)不得醉酒驾驶;
(四)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,伸手示意,不得突然猛拐,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;
(五)不得牵引、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,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;
(六)不得扶身并行、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;
(七)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;
(八)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;
(九)自行车、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;
(十)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