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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是哪些

时间:2026-03-03 09:18:36 网络 浏览:0

一、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是哪些

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主要有以下几种:

一是限制人身权利的约定,如约定一方离婚后不得再婚、不得探视子女等,因违反婚姻自由、探视权等法律规定而无效。

二是违法债务承担约定,若约定一方独自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违法债务,该约定无法对抗债权人,可能无效。

三是损害国家、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约定,比如逃避共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。

四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约定,像违背公序良俗等。

五是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约定,未取得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处分其财产的条款无效。

六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约定,如一方受欺诈、胁迫签订的关于财产分割等条款,可申请撤销,被撤销前效力待定,撤销后自始无效。

签订离婚协议时应确保约定合法、真实、公平,避免出现无效约定引发纠纷。

二、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

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,对内是有效的。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的约定,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内容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,在夫妻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
但对外一般不能对抗债权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。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。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即使离婚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,债权人也可要求另一方承担,承担债务的一方承担后,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。若是一方个人债务,本来就由该方承担,离婚协议约定不影响债权人权利。

三、离婚协议中哪些约定会因违法而无效

离婚协议中以下约定会因违法而无效:

1.限制再婚自由:比如约定一方离婚后不得再婚,这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基本法律原则,《民法典》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,此类约定不具法律效力。

2.限制生育权利:约定一方离婚后不得生育子女,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,该约定侵犯了当事人的生育自由,应属无效。

3.免除法定抚养义务:若协议中约定一方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,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,这种约定无法对抗法律规定,在必要时子女仍可要求未支付方给付抚养费。

4.处分他人财产:对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约定,因当事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,该约定自然无效。

当探讨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是哪些时,除了已了解的内容,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。比如约定离婚后一方不得再婚,这种限制他人婚姻自由的约定是无效的。另外,若约定免除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,这也不具有法律效力,因为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。在财产分割方面,如果约定将他人财产进行分割,同样属于无效约定。你在拟定或审核离婚协议时,是否遇到不确定有效性的约定呢?要是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合法性、财产处理以及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,别迟疑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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