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的双重处罚机制
根据 2025 年最新修订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,未取得合法运输证的网约车运营行为将面临分层处罚:
驾驶员个人责任
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擅自从事运营的驾驶员,将被处以3000 元至 1 万元罚款。若同时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,罚款将叠加计算(驾驶员证违规单独罚款 200 元至 2000 元),且驾驶证可能被暂扣3-6 个月。例如,2025 年 5 月长春市驾驶员邵某因无证运营被罚款 3000 元,其所属平台滴滴出行长春分公司同时被罚款 3 万元。
平台公司连带责任
网约车平台若接入无证车辆提供服务,每次违法行为将被处以5000 元至 1 万元罚款;情节严重(如多次违规、拒不整改)的,罚款金额将升至1 万元至 3 万元。昆明市 2025 年 5 月查处的 106 起平台违规案件中,滴滴出行因派单给无证车辆被处罚 47 次,累计罚款达数十万元。
典型案例:
安徽省淮北市许某使用无证车辆通过滴滴平台接单,被处以 3000 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运营。
新疆吉木萨尔县花某因无证驾驶且车辆无运输证,被合并罚款 5000 元。
法律依据:
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四条明确无证运营的罚款标准。
第三十五条规定平台接入无证车辆的处罚细则。
二、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的法律后果
网约车平台未严格审核车辆《运输证》或驾驶员《驾驶员证》,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:
行政处罚与经济赔偿
平台每次未审核行为将被处以5000 元至 1 万元罚款,情节严重时罚款上限提至3 万元。例如,某平台因未审核资质导致 30 起无证运营,被累计罚款 20 万元,平均每起处罚约 6666 元,符合法定标准。若平台违规行为造成乘客损失,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停业整顿与资质吊销
对于多次接入无证车辆、拒不配合整改的平台,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,直至吊销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》。南宁市某平台因证件过期仍运营,被责令立即停业并限期整改。
地方实践:
安岳县 2025 年实施细则要求平台必须审核车辆轴距、保险等 11 项指标,未达标车辆不得接入。
长春市对平台每起无证派单行为罚款 3 万元,2025 年 6 月单月处理 5 起类似案件,累计罚款 15 万元。
法律依据:
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要求平台保证车辆具备合法资质。
第三十五条明确未履行审核义务的处罚标准。
三、风险防控建议
驾驶员层面
及时办理 “双证”(运输证、驾驶员证),确保车辆符合地方标准(如安岳县要求车辆轴距≥2600 毫米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等)。
避免通过未备案平台接单,防止陷入 “双无证” 风险。
平台层面
建立双重审核机制:线上核验证件真实性,线下抽查车辆技术状况。
定期开展合规培训,确保运营数据实时接入监管平台。
乘客层面
乘车前主动核对车辆《运输证》和驾驶员《驾驶员证》,通过官方渠道投诉无证车辆。